近年以来,市交通委依托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工作平台,主动对接国家战略,着力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各项工作。
一是推动自贸试验区航运领域扩大开放。在交通运输部支持下,设立外资控股国际船舶运输企业、外商独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的操作细则已明确,已有三家外商独资船舶管理公司落户自贸试验区。推动航运领域进一步扩大开放,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国际海运货物装卸、国际海上集装箱站和堆场业务,公共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外方持股比例放宽至51%,相关内容纳入2014版负面清单。
二是深化自贸试验区航运政策创新。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得到进一步扩大,适用启运地口岸拓展至8个,并突破特定运输企业、特定运输工具的限制,满足相关标准的运输企业、运输工具均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。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深化研究启动,将着力于解决船舶注册成本高、登记流程复杂等问题。
三是促进航运服务功能性机构集聚。“上海船员评估示范中心”已获交通部立项批复,进入初步设计阶段。国际海上人命救助亚太中心完成在沪注册手续,亚洲船级社协会常设秘书处、中国贸促会上海海损理算中心也正在办理落沪程序。天安、华泰保险公司相继在沪设立航运保险运营中心,上海航运保险协会首个协会条款出台。
四是继续优化航运集疏运体系。浦东机场第四跑道主体工程竣工验收,第五跑道工可报告获批,第三跑道空域容量得到提升。浦东机场货邮中转集拼业务增开“香港—上海—德国”航线,业务辐射范围逐步拓展。太仓港替代外高桥承接长江上游地区外贸集装箱中转洋山港业务,释放了外高桥港泊位资源。洋山港实现大型船舶夜间“套泊”,通航功能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。平申线、长湖申线、大芦线(老港书院段)、赵家沟东段航道整治工程工可获批,大芦线(大治河段)初步设计获批,杭申线部分工程已完工。
下阶段,市交通委将继续围绕今年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重点,进一步推动自贸试验区航运扩大开放政策落地,完善国际船舶登记、中资外籍船舶沿海捎带等创新政策,促进航运衍生品交易业务发展。同时也将充分发挥地方财政的支持引导作用,鼓励水水中转业务开展,进一步优化航运集疏运体系,促进航运服务功能性机构集聚,逐步提升资源配置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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